對我而言,我很愛的東西。
是不會被我遺棄的。
雖然我很會忘,但是我真的很努力保存。

去星巴克,只會是點星冰樂的摩卡可可碎片。
去買東西,只會駐足停留也就那幾區。
去買書,也只買那幾個作者。
去借書也是。

愛吃的,變動的很少。
我不愛喜新厭舊,換言之,只是懶的改。

不膩,真的不會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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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e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